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感冒了怎么办,多喝热水;女朋友来了“亲戚”怎么办,多喝热水;生病了怎么办,医生还是会让你多喝热水;曾几何时“多喝热水”成了万用的良药,不管有没有病,医生都会叫你多喝热水,真是一句万能用语,但是当有人将“多喝热水”注册商标我们还能“多喝热水”?
北京XX贸易有限公司在广告宣传、电视广告、商业橱窗布置等服务项目上申请了“好水喝出健康来”商标,并认为使用在指定服务上具有显著性。在商标局驳回后,选择到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。
商标评审委员会认为,申请商标“好水喝出健康来”为广告用语,使用在指定服务上,不能起到区分服务来源的作用,不易使相关公众将其作为商标识别,已构成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》第十一条第一款第(三)项所指情形,不予初步审定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》第十一条 规定:
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:
(一)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、图形、型号的;
(二)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、主要原料、功能、用途、重量、数量及其他特点的;
(三)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。
除了“好水喝出健康来”这种广告语不能注册成商标外,“我和草原有个约定”、“带着爸妈去旅行”这种看起来情感满满的句子,也一样被认为缺乏商标显著特征而被驳回。
或许有的广告语可以被注册成商标,但这毕竟只是个例,正所谓各司其职,既然是广告语,还是应该以广告语的方式出现比较好,商标是企业的门面,不应该草率决定。
举例几个知名的广告语:比如“just do it”(耐克)、“没有最好,只有更好”(澳柯玛冰柜)、“只溶在口,不溶在手”(M&M巧克力)等,这些广告词最后还是让消费者想到品牌的名字,而不是这些广告词本身,因此,与其将广告语注册为商标,倒不如从一开始就设计一个最贴切品牌的商标,让这个商标成为品牌最好的象征。
不过如果哪天“多喝热水”真的被注册成商标了,那估计真的会产品大卖哦!如果您想注册商标可以联系我们哦,商标注册代理服务热线:40000-777-72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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