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站式不折腾,满足您全方位的服务需求!
从2017年12月31日跨年到2018年,大半个月过去了,打开微博、朋友圈、网页,大家讨论的还是万宝璐大戏。
1月6日晚,贾乃亮发声明回应这次绯闻风波,瞬间引爆全网,微博服务器差点瘫痪。截止1月10日,该文章已获437万赞,评论122万条。更是据网友统计,该篇文章收获打赏疑似超200万,被戏称为“史上最贵绿帽子”。
他的这份声明,从现在流行语来说就是:教科书式的声明。
看完这篇声明,哪怕他戴着所谓的绿帽子,大家也不会把他当笑话,反而会觉得他很可怜和可敬。在这样的时刻,他没有表达对李小璐的“恨”,反而怪自己不好,把错揽在自己的身上。一个受害者,一边怪自己不够好,一边回忆着过去的美好。这让路人和粉丝,无不表示尊重和赞扬,能获得近万网友的打赏,也不无道理。
但是有部分网友发现后提出:“微博上发表一篇文章就可以获得这么高的赏金,比传统出版物时代的作家要挣钱容易得多了。而且传统的作家,出书立著要按稿酬所得纳税,那么微博文章的打赏收入该不该纳税呢?”对此,悟空财税专家表示:虽然现在的税收政策中并没有对这方面有具体的要求和说明,但是,个人通过微博等网络平台所获得的赏金与收入,从原则性上来说,应自行申报纳税或者由网络平台代扣代缴。属于自愿行为。
通过调查发现,在网络上,赞同纳税和不纳税的人都不在少数。一方认为:“打赏不是没有理由的。同时,打赏不像劳动或者劳务关系一样具有确定性,所以应当定义为赠予。赠予目前不在个人所得税征税范围。”另一方认为:“自媒体简单来说就是自己写作,自己发表,因此获得的打赏收入,实质上可以作为稿酬所得或者劳务报酬所得。”
随着时代的发展,“打赏”出现在移动互联网时代是否具有革命性,还有待考验,但是绝对会成为越来越多优质自媒体人的一个重要收入来源。为此,我们特地采访了悟空财税资深税务专家,专家表示,目前虽然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规定这种行为,但是随着税务机关慢慢深入互联网企业,了解企业互联网运营的模式,通过合理的税务筹划规避运营中出现的问题,很快就能解决这个疑问了。
我有需求意向
最多可输入50个字
您的申请我们已经收到!
您的专属顾问预计在10分钟之内与您联系,
请保持电话畅通!
全程监督有保障
SSL/TDE数据加密
不满意随时退款,权益硬保障
平均4年行业经验 持证上岗
悟空财税服务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京ICP备18018471号-1 总部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16号京粮大厦16层
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7097号
网站地图